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/T 10082-2010《重型轨道车技术条件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,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,现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 附件: GB/T 10082-2010《重型轨道车技术条件》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、增加3.9条 3.9 外轨超高不应大于175mm。 二、增加5.25条 5.25 轨道车轴重不应大于23t,在高速铁路上使用的不应大于20t。 三、增加5.26条 5.26 宜设置脱线后防倾覆装置。 四、增加7.1.1k)项 7.1.1k)在外轨超高不大于175mm时,油箱不应渗漏。 五、表2 原表2: 表2 轨道车速度等级 等级 A级 B级 C级 速度(km/h) ≥80 ≥100 ≥120 修改为: 表2 轨道车速度等级 等级 A级 B级 C级 速度(km/h) ≤80~<100 ≤100~<120 ≤120~≤160 六、7.6.17条 原条款: 7.6.17 车体两侧扶手应安装牢固,扶手在不侵限的情况下尽可能低。车体的第一级脚蹬距轨面应尽量接近限界允许的最低高度。踏梯应安装牢固,脚踏板应防滑。 修改为: 7.6.17 车体两侧扶手应安装牢固,扶手在不侵限的情况下尽可能低。应设置可伸缩或折叠的踏梯,停车时踏板面距轨枕面距离不应大于450mm。踏梯应安装牢固,脚踏板应防滑。
2012-03-19